2011年12月3日 星期六

兒童發燒處置建議 ﹝民眾版﹞

  1. 發燒的定義:中心體溫 ≥ 38℃

  2. 體溫的測量:肛溫最接近中心體溫,耳溫與肛溫的相關性很高,但三個月以下嬰兒的耳溫與中心體溫的相關性較差。一個月以下或體重很低的新生兒,不適合量肛溫或耳溫,可考慮量腋溫或背溫。

  3. 危險的病徵:體溫的高低不一定代表疾病嚴重度,兒童生病時,重要的是觀察有無重症的危險病徵。如果出現下列情形,儘速至兒科專科醫師診治:

    • 三個月以下嬰兒出現發燒
    • 尿量大幅減少
    • 哭泣時沒有眼淚
    • 意識不清,持續昏睡、未發燒時燥動不安、眼神呆滯痙攣、肌抽躍、肢體麻痺、感覺異常
    • 持續頭痛與嘔吐
    • 頸部僵硬
    • 咳痰有血絲
    • 呼吸暫停、未發燒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吸氣時胸壁凹陷
    • 心跳速度太慢、心跳不規則
    • 無法正常活動,例如不能爬樓梯、走小段路會很喘
    • 皮膚出現紫斑
    • 嘴唇、手指、腳趾發黑

  4. 退燒的方法:冰枕、溫水拭浴等物理退燒法,並不會改變發炎反應引起體溫定位點的異常上升現象,所以不會有退燒效果,單純注射點滴也沒有退燒效果。各種退燒藥物中,除了阿斯匹靈不可用於18歲以下兒童之外,其他口服與塞劑均可於必要時適量使用。

  5. 後續的處理:一些民眾認為吃退燒藥後如果又燒起來,就表示醫師開的藥沒有效,會在去找其他醫師,造成醫療的浪費。事實上,各種退燒藥的效果都只能維持幾個小時,其目的在帶給兒童短暫的舒適。如果疾病的過程還沒結束,退燒以後又燒起來是很常見的事情。常見的呼吸道或腸胃道病毒感染,其中有些感染可能持續發燒達一週或甚至更久。家長必須注意有無第4項所列的危險病徵,並持續遵從醫矚追蹤治療。





資料來源:台灣兒科醫學會 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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