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0日 星期二

即使這樣也不是我做的:《嫌豬手事件簿》觀後感




それでもボクはやってない (日)
I Just Didn't Do It (英)
嫌豬手事件簿 (台)
  • 勇奪30多項國際大獎
  • 日本奧斯卡11項大獎提名,榮獲最佳女主角、最佳美術、最佳剪接
  • 電影旬報獎:最佳影片、最佳導演、最佳編劇、最佳男主角、觀眾票選最佳電影
  • 日本藍絲帶獎:最佳導演、最佳男主角
參考資料:維基百科

故事主角的在擁擠的捷運上,被一位女學生指控性騷擾,因而捲入司法官司
檢察官只想讓主角儘快認罪,罰錢結案了事
但主角堅稱自己無辜,並指出當時有位女性目擊者可解釋他根本不是性騷擾的加害人
主角堅持自己無罪,寧願被起訴也拒絕罰錢了事,這個堅持讓他整整被羈押了四個月,以及接下來冗長的訴訟程序....

日本對於非禮事件,上了法庭,99%會被判有罪。
而非禮的處罰是很輕的。只要承認,罰個伍萬元就可以馬上走了,連同工作、生活、自由....全都可以保住,頂多會留下前科紀錄
若堅持清白,就必須面對冗長的官司及龐大的官司費用、還可能吃上三個月牢飯,你會怎麼選擇?

但是定不定罪,全憑法官的自由心證
女學生看起來似乎也很令人同情,而社會觀點也總是偏向弱者

法官為了爭取自己的案件績效,有可能將無法確定是否有罪的嫌犯判有罪
司法為了迎合社會大眾對被害者的同情,也會不惜冤枉好人


這個場景像不像目前台灣的醫療訴訟現況?
媒體未審先判,就認定醫師有罪,公布醫師姓名照片
所有的國家都把「無罪推定原則」當作刑事審判的基本原則,被告在被證明有罪前,都應該假定他是無罪的
「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死」是刑事罪名,然而醫師必須證明自己清白,否則就是有罪。因為「舉證責任倒置」,也就是醫師與醫院須負完全的舉證責任,而「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但是導致病人死傷的是疾傷病本身,而非醫療人員。醫師只是因為某種原因未及阻止病患死傷過程的進行,絕非直接的加害者

醫療訴訟的原告病患,通常因疾病或傷害而失能甚至死亡,的確很令人同情

相信大多數的檢察官或法官也知道這一點,但是你據理力爭,最後還是會被起訴或判刑。檢察官或法官其實也不是真正想把醫師都抓去關起來,只是希望把你被起訴或判刑後,你就會和家屬談和解,多少給病患一點金錢補償,因為病患已經很可憐。


台灣去年有10位醫師被判刑
平均每36.5天就有一位醫師被判刑
以人口比例計算,台灣醫師被刑事起訴的機率是日本的13倍、美國的400倍
以醫師人數比例計算被判刑的機率,台灣是日本與德國的7倍以上
稱台灣醫師為「世界第一黑幫」一點也不為過!
參考文章:台灣最大刑事犯罪集團?


正義在哪裡?真理在哪裡?
導演似乎想藉由本片告訴我們
「法庭只是根據蒐集來的資料,來審判人」
「寧願放過十個壞人,也不能冤枉一個好人」
「不要讓無罪之人受到處罰」



【版主案】
本片電影的畫面場景都很「日常生活」,沒有什麼華麗的特效
我特別喜歡其中法庭的白色牆壁背景,很簡潔俐落,象徵司法應該是白色的正義堡壘
本片寫實而有力的批判日本司法制度的荒謬
獲選 2007年日本電影旬報獎 年度最佳影片、觀眾票選最佳電影....
個人強烈推薦此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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