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6日 星期三

醫療訴訟 致勝指南﹝簡報版﹞



『千萬不要以任何方式改變你的醫療記錄。不要「補充」,「澄清」,「完備」,「重製」你的病歷記錄。一旦原告律師發現任何變更病歷的企圖,這將損害你將來的可信度。』

原告的律師可能會質疑你的背景,醫療訓練,你對原告進行的醫療處置。不要感到驚訝,這是原告的律師可以嘗試的優勢戰術。通過掌控自己的情緒,與你的律師配合,準備適當的答案,你可以讓這種戰術失效。

出庭作證是的實際審判的「熱身賽」。 個案的談判和辯護的難易,取決在證詞。個案雙方的優勢和弱點都會在證詞下揭露。如果醫生表現傲慢,遲疑,或不可信,醫生證詞會讓原告在法庭上有攻擊的突破點。這就是為什麼你要花時間,準備你的出庭證詞。

不斷檢視病歷記錄,做充分的準備直到你有能力為對方提出的每一個細節做詳細辯護。準備解釋你治療的病人的理由,特別是如果你的處置偏離既定的臨床準則或文獻建議。

一定要親自出庭。 你的出席可能會防止對方做出誇大證詞。

要確認你的回應一切符合法律。你說的話可能被對方反將你一軍。如果你不完全了解對方的問題,你可以要求澄清。不要試圖猜測原告的律師的意圖。

如果不確定,請查看記錄。文件不是絕對的權威。除非對你有利,否則沒有必要去認可文件的權威。

千萬別讓自己的情緒失控。原告的律師可能對議題糾纏、對抗或挑戰你的能力。他正在測試,看你在壓力下的反應。如果你憤怒的回應,對方律師就會試圖讓你在法官面前用同樣的方式讓你作出同樣的回應,讓你在壓力下表現失常。

原告必須提出醫學證據指出被告是否違反了公認的照護標準,且對病人造成什麼樣的影響。你提出的專家必須能作證,你的處置符合醫療照護的標準,或病人可能已經發生了可預期的不良後果。

不良的文件記錄(遭到更改或遺漏)將導致許多案件在棄守的情況下被迫和解。

證人的言行舉止,往往比客觀的事實,更可以動搖法官的立場。即使醫療的證據支持這些醫生的醫療處置,但如果醫生的態度激怒法官,將會對判決造成不利的影響。

要像是你向病人解釋病情一樣的回答法官的問題。您的回答要儘可能完整。不同於作證時建議你不要過度說明,在審訊過程中你必須把握每一次機會,說明你的立場,並展現你的專業知識。

原告的律師會在你回答到一半時打斷你,這是一個干擾戰術。不回答導引性的問題,原告的律師會試圖用你自己的話反將你一軍。不要同意假設性、一般性,或實際上或特殊狀況。如果有必要,對醫療記錄發表評論前最好先查閱一下。

積極地面對質詢,不要情緒失控。如果原告的律師堅持要你回答是或不是,千萬不要慌亂。你的律師會出來反對,並要求法官允許你提供一個更詳細的回答。


資料來源:
Guide to Winning Your Malpractice Lawsuit

全文翻譯:
醫療訴訟 致勝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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